北京著名婚姻继承律师
封建传统观念和思想对婚姻家庭关系仍有一定的影响,如夫权思想、男尊女卑等。这些观念和思想极易导致以下错误行为的产生,如打骂虐待女方,限制或干涉女方参加社会活动,因女方不生育、不生男孩或采取节育措施而提出离婚等,从而引起婚姻纠纷。此外,第三者插足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因社会地位发生变化而喜新厌旧等错误做法,也是导致婚姻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。
3.由于家庭生活中的问题而引起的婚姻纠纷
婚姻纠纷相当复杂,导致婚姻关系纠纷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。其中家庭经济问题、子女抚养问题、赡养老人问题,以及夫妻双方性格不合、志趣不投、感情淡化等,都极易引起夫妻之间的纷争以及亲属之间的矛盾。这些婚姻生活中不能回避的问题,如果解决和处理不好,都可能引起婚姻纠纷。
4.由于一方的违法行为而引起的婚姻纠纷
这种婚姻纠纷主要表现为,一方由于重婚或犯有其他罪行而导致双方关系不睦,引起婚姻纠纷。
5.由于一方患病或有生理缺陷而引起的婚姻纠纷
这种婚姻纠纷主要是指一方由于患有精神疾患或其他严重疾病,或者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,久治不愈,从而导致婚姻纠纷。
婚姻纠纷的表现:
婚姻纠纷特别是最后导致离婚发生的婚姻纠纷,都有一个逐渐演化的过程。一般经历以下几个阶段:
1.婚姻纠纷期
这是一般夫妻都可能经过的矛盾未得到解决的阶段。这一阶段的夫妻经常因一些生活问题而发生争吵、殴斗、破坏物品等正面冲突,或者赌气、别扭、淡漠等非正面冲突。由于这时的纠纷只是生活、个性方面的枝节相撞属于习惯性的纠纷,并非根本冲突,不至于发展到隔阂与戒备,所以,大多数的夫妻通过一定时间的调试,能终止这种纠纷,但也有一些夫妻可能终生处于这种纠纷中。极少数夫妻因失调加剧,相撞加深而发展到隔阂与戒备因此,夫妻要尽量避免矛盾的出现,对出现的矛盾要及时予以遏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