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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离婚协议的签订事项要留意什么
    作者:   时间:2018/10/10 10:28:00   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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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  不管是协议离婚仍是诉讼离婚,都需要一些重要的文书,协议离婚中是离婚协议书,而在诉讼离婚当中则是离婚起诉书。

         那么当事人在离婚协议的签订事项上面需要留意什么呢?请跟随律师365小编一起在下文中入行详细了解。

         一,离婚协议的签订事项要留意哪些(一)必需双方自愿。

         非自愿采用威逼,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门的协议是无效的。

         好比对财产协议的某部门不签就要杀害对方,或对方的支属,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门。

         (二)应由双方亲身签署,不得由他人代签。

         (三)协议内容不能违背法律的划定。

         如双方离婚,划定另一方不得再婚,不得离家,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,这一条款违法了《婚姻法》的划定,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,是无效的(四)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。

         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,商定抛却探视权不付抚养费,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。

         (五)不得有其他违背公序良俗的条款。

         (六)协议应当履行,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,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。

         经由法院认可,一方不执行的,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
         (七)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前提和期限。

         二,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(一)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。

         姓名,性别,出生年月日,民族,籍贯,工作单位,职业,住址,身份证号,结婚时间,生养子女时间个数,离婚原因。

         (二)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。

         (三)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糊口的成年子女的糊口安排。

         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糊口,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。

         不和子女共同糊口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题目。

         (四)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。

         (五)一方有难题另一方实施经济匡助的详细时间,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栖身题目如何解决。

         夫妻离婚处理的是双方人身关系方面的题目,因此一般是只能由当事人亲身处理的,但假如一方为精神病人的话,则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处理。

         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,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65的在线律师。

    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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